【1998年香港提供大陸20年分期償還的免息貸款】 致毫無根據瞎說:「英國從香港抽走巨額稅收,以致香港很窮」的大陸傻逼! 黃奇指出,英國於1843年成立港英殖民地政府後,曾給予財政資助,其後港英政府於1855年便能在財政上自給自足,英國也逐步放鬆對港英政府的財政監管,並於1958年完全給予港英政府財政自主權(Financial Autonomy)。英國從不向香港徵稅,而港英政府的稅收亦不須上繳英國。 並且,香港在1998年金融風暴倒賺380億元後,廣東省政府建議興建一條全長83公里封閉管道,自東莞橋頭鎮直達深圳水庫,避免食水沿途受污染,短期內改善水質,當中港府參予提供免息貸款,讓大陸分20年攤還。 該工程於2000年8月28日開始動工,第一期管道長50公里,由東莞太源至深圳雁田水庫,工程已於2003年6月正式啟用。如果大陸真的在1998年拯救香港經濟的話,又何須在同年向香港貸款?事實上,當年是「香港有份參與拯救大陸經濟」才是真相! 港府於2006年提交予「立法會」的文件亦證實,『每次東江水有大工程,港府均會提供貸款。更表示若果購水的成本低於預計水平,將會影響粵方的財政狀況,及債務重組方案的還款承諾。』換言之,香港跟大陸簽訂這份《30年附有不平等條件的東江水死約》,明顯是拯救大陸的「廣信」和「粵海」等國企欠下巨債引發的「債務違約危機」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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